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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宿舍条件图片环境怎么样

发布时间: 2023-01-02 14:21:12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监督机制

第三条  组织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和制定学院普通全日制高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常设机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学院概况

第六条  学院全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办学地址: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渝北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两江新区校区(重庆市两江新区两江大道航空航天产业园)

第十条  学院概况:1984年经国家教育部(84)教成字026号文批准成立“航天工业部西南职工大学”。1989年学院更名为“西南航天职工大学”。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1999]104号文批准转制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2008]13号文批准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处重庆主城江北区、渝北区、江津区及在建中的两江新区校区,共占地近1000亩。学院设有军士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智能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机电工程学院、财经商贸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航空与旅游管理学院、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等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0个,面向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在校高职(专科)学生11000余人。

第四章 招生范围、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范围:2022年学院根据总体计划安排,将面向重庆、四川、陕西、江苏、吉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统招。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请考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统一颁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一)、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与匈牙利埃斯特尔哈兹大学合作举办软件技术专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项目。

办学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办学层次和类别:专科教育        

学制: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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