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部分人选择自考只是想获得文凭证书,但是如果认真对待、坚持学习,在这个考试拿证的过程中也能学到很多专业的知识,对培养专业素养、专业技能等方面也有帮助。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交《学生退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家长出具意见并签字,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经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审批后办理离校手续。
大学退学需要以下程序及手续:
1、学生本人持个人亲笔签字的申请书报年级主任,年级主任核准并签署意见。若确因故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而委托他人的,应提供个人亲笔签字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持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由年级主任与学生本人(或委托人)一同到所在学院教务科办理,学院教务科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XXXX审批表》。
3、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填写表中相关信息,并到表中指定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4、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全部交给年级主任,年级主任负责将所有材料在规定的办理时间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给予退学处理程序:
1、学院拟提交学校要求对学生做给予退学处理的,应收集该生符合退学条件的有效证据。
2、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生的情况,提出给予退学处理意见。
3、由学院告知学生拟对其作出退学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充分听取学生的陈述、申辩。
4、学院将《学生退学呈报表(学院专用)》及有关材料报学工部(处)、教务处审核,并由教务处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做退学处理者,由学校出具《学生退学决定书》,同时由教务处报省教育厅备案。
符合退学规定的几种情况:
1、不论何种原因(含休学)在校学习时间累计超过最大弹性学习年限者(即学制年数延后两年);
2、学生一学年内累计取得的学分数少于教学计划规定的该学年学分数的40%者;
3、休学、保留学籍期满不按时办理复学手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