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各省录取比例
(1)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份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2)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美术学类录取8人(如合格生源不足,则将剩余专业计划调入其他省份),设计学类录取26人;其他省份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美术学类录取47人、设计学类录取144人,其中每个省份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3.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将在本专业类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系统内所填报信息为准。
八.入学事项
1.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九.其他
1.如遇有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及专业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时,我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及修改招生办法,本招生办法解释权归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学院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一、清华大学转专业的要求条件
(一)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充足的理由包括:
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
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
他专业学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