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山西
艺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5.内蒙古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60%+专业分÷专业满分×40%)×750。
播音与主持类:(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
6.辽宁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40%。
戏剧影视导演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30%。
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7.吉林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
8.黑龙江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9.上海
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660/300×50%
艺术类专科各专业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450/3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