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本科专业学费:印刷工程专业学费23800元/生·学年;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28500元/生·学年;其它专业学费26800元/生·学年。
专科专业学费:印刷媒体技术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工业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学前教育、护理专业学费18500元/生·学年;其它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空调房1400元/生·学年(6人间);空调房1800元/生·学年(4人间)。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生按规定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待遇,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同时,学院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410218、87410318、87410368
传真:020-87410268
电子邮箱:zsb@gzkjxy.net
学校网址:http://www.gkd.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zkjxy.net/
第三十三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林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