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高职大专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22-11-17 18:18:23

六、上海市考生录取规则说明

1.艺术类专业:艺术类进档学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2.非艺术类专业:按“语数外”的总分,依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

3.报考我校《信息安全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高本贯通)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满分的40%。

七、外省市考生录取规则说明

1.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当地美术专业统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录取不分文理,按进档考生的总分以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招办规定为准。同分情况下,按美术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2.非艺术类专业:在当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的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在不分文理科的省份,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高职教育 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高职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专业 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沪价费[2004]38号)

通信技术(中德合作)专业 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沪价费[2004]38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学年 (沪价费[2003]56号) (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二、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助学金、学校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132760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QQ:3385433179举报邮箱: help@hengzhe.com
Copyright @ 2016 - 2024 恒折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21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