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科成绩低于70分通常不能评奖学金。这一标准适用于多种奖学金评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奖学金、三好学生奖项、学习优秀奖以及优秀学生干部等。具体来说:
申请奖学金:单科成绩低于75分(单科绩点低于2.5,包括2.5)的学生不能申请奖学金。
申请三好学生奖项:单科成绩低于70分的学生不能申请三好学生奖项。
申请学习优秀奖:单科成绩低于70分的学生不能申请学习优秀奖。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单科成绩低于65分的学生不能申请优秀学生干部。
此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中也明确指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单科最低分70分以上,无补考重修现象。这进一步证实了单科成绩70分作为评奖学金的一个重要标准。
综上所述,大多数情况下,单科成绩低于70分的学生是不能参与评奖评优的,这一标准适用于多种奖学金评定情况。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大一学生如果其他学期成绩优异,下学期努力提高成绩,仍然有机会通过综合评价获得奖学金。但这并不改变单科成绩70分的普遍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最多可以领取三次。该奖学金针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二年级以上学生设立,每年由学生申请,由学校评定。大一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而大四学生在评定时间段之前已毕业,因此最多可以领取三次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