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参加“文化知识”考试。
3.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文化知识”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70分),数学(30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4.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
1.高中生源考生、中职生源考生和社会考生均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2.社会体育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为:面试(总分30分)和专项展示(总分70分),满分100分。
3.工艺美术品设计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分值为:面试(总分30分)、适应性测试(总分70分),满分100分。
4.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分值为:面试(总分30分)、特长展示(总分70分),满分100分。
5.计算机应用技术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分值为:面试(总分30分)、适应性测试(总分70分),满分100分。
附表: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表
时间 |
考试科目 |
4月10日 9:00―11:00 |
文化知识 |
4月10日13:30开始 |
职业技能测试 |
(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退役士兵报考我校免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级计分。退役士兵必须与其他考生一样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学校依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请报考我校的退役士兵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把相关证明身份材料(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纪检、招生、教务共同组成的核验组核验。
(四)符合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总分测算。
考生成绩由文化知识成绩×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三部分组成。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一)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二)录取程序
1.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依次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