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对优秀特困生可给予困难补助和优先安排其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对已开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市,贫困学生可向当地的学生资助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8000元/年,逐年申请、还款最长年限可达2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若与教育部或重庆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教育部或市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招生监察电话:023-63431777。
第二十二条:学校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祥福大道555号
联系电话:023-63437777
学校网址:http://www.cqjy.edu.cn
邮 编:402247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码:14267)。学校坐落于重庆双福新区,占地896.5亩。全日制在校生12291人。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立足交通、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的办学方针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依法治校”的办学思路,秉承“贴近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育人理念,努力打造全国交通类一流高职院校。
学校与重庆交通大学形成“师资互派、干部互挂、资源共享、管理互动”的实质性合作关系,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设立了道路与建筑学院、交通运输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商学院、大数据学院、公共事业管理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了四十六个专业。
学校现有教职工704人,专兼职教师577人,其中专任教师46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12人,其中*1人,二级教授3人,三级教授1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432人,具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7人、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2人、重庆市最美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3人,全国优秀辅导员3人。实训教师来自于大型企业,拥有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与高级技师等职称。为进一步提高师资水平,2014年学校从北大、清华、浙大、上海交大、同济、人大、复旦、哈工大、中政大、北外、北体等"985"、"211”高校或专业领域全国著名高校引进百余名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2013年学校推行“百名专家进课堂、百名教师进企业”的“双百工程”密切了产教融通、校企合作。引进德国“师徒制”职业教育模式,成立“中德双元制”(重庆)中心;2013年9月全面实施24人小班TTFSE分组教学模式。学校广泛开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成立“学生未来竞争力提升中心”、“未来技术中心”,并开展专业技能竞赛及课程竞赛,育人质量得到保障。
学校内拥有BIM技术实训中心、高速铁道实训中心、工程测量实训中心、工程检测实训中心、航空实训中心、航运实训中心、智能制造实训中心、建筑实训中心、财经实训中心、新能源汽车实训中心、桥梁隧道检测实训中心、物流实训中心等多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验基地、重庆市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实训中心。
学校与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京东物流、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200余家大型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共建了多个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的培养及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