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实施专业志愿录取。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其它志愿专业。
第十一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投档规则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不设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171cm-185cm,女生身高161cm-173cm。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五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于报到日前向学校申请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休学或退学。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学费按当年在物价部门备案执行。
第五章 毕业文凭
第十九条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颁发武昌理工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武昌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大道16号 邮 编:430223
网 址:http://www.wut.edu.cn
咨询电话:027-81652828 81652829 81652037 传 真:027-81652038
根据武昌理工学院最新招生计划数据查询,武昌理工学院开设专业有药学、环境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工程管理、遥感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等,具体完整专业名单见下表。
院系设置 | 所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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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 药学,环境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工程 |
城市建设学院 | 工程管理,遥感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信息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 |
艺术设计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特效制作方向、饰品设计与工艺方向、木雕设计与制作方向、室内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数字媒体方向),工艺美术(首饰玉雕设计方向),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
商学院 | 投资学,市场营销,证券与期货,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 |
音乐与传媒学院、影视传媒学院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人物形象设计,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影视摄影与制作 |
文法与外语学院 | 法学,汉语言文学,空中乘务,英语,日语 |
护理学院 | 助产学,护理学,护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