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3、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不含小数部分)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对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各专业的录取原则如下:
(1)美术学类(含美术学、摄影、绘画)专业、书法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50%加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音乐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60%加文化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60%加文化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50%加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30%。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0.093+专业成绩×0.2。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凡填报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
八、收费标准
2022年学校收费标准按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类各专业学费标准具体如下:普通本科文史类(含体育类)为4400元/生・年,普通本科理工类为5000元/生・年(文理兼招专业以省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标准收取),艺术类本科为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为16000元/生・年;软件学院的软件工程本科为11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11000元/生・年;互联网+应用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为10000元/生・年;法律事务专科为37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为:7人间650元/生・年;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免学费、住宿费。
九、奖励资助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