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入学资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新生,应当向学校请假。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新生奖学金、新生圆梦助学计划、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开通了“绿色通道”。
第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校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8465058
联系人:魏老师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
合川校区:重庆市合川区高校园区思源路15号
(邮编:401520)
华岩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1号
(邮编:400052)
招生部门: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 023-68613751
学校网址: http://www.cqtbi.edu.cn
招生网址: http://zb.cqtbi.edu.cn
电子邮件: zb@cqtb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