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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宿舍条件图片环境怎么样

发布时间: 2023-01-24 1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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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区包括7幢学生公寓、3个师生餐厅、三楼特色餐厅、超市、理发店、移动和中国电信服务站、寝室阳台装有洗衣机及其它附加服务设施。

2022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3742

三、校址

宁波市鄞州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

四、层次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

种类

学生毕业后颁发盖有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国家电子注册。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执行招生省份(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录取政策,认同并执行各招生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二)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定,调档比例为1∶1,无单科成绩要求。

(三)在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四)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五)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按《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康复治疗类专业按照大类招生,一学期后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两个专业进行专业分流;

2.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专业按照大类招生,一学期后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医学营养、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三个专业进行专业分流;

3.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的办法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护理、助产、口腔医学、中药学专业按每生7500元/学年收取;中医学、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按每生6600元/学年收取;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美容美体艺术专业按每生6000元/学年收取;美容美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每生18000元/学年收取(如学生参加国外交流活动,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住宿费标准

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收取300-1600元,开学后根据学生实际住宿安排情况按实结算。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奖、勤、贷、助、补、减”等多种措施联动的资助政策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各类奖学金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助的专业奖学金等,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励覆盖面占学生人数的50%以上。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学业发展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医保补贴、就业补助、勤工助学、校园地助学贷款等相关补助。

十五、其他须知

学校转专业政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卫生职院【2022】62号)文件规定执行,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在校生可以在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进行转专业申请。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介绍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25年的宁波华美高级护士职业学校。近年来,学校主动顺应区域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双领域服务”办学定位,秉承“仁爱、健康”的校训精神,坚持“合力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策略,秉持“以人为本、选择多样、仁术融合、人人出彩”的教育理念,探索构建了“对接健康服务需求,促进产教融合;对接职业岗位需求,促进课岗融合;对接职业素养要求,促进仁术融合”的“三对接三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厚人文、明医理、强技能、高素质”岗位胜任力强的技术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建设具有国际视野、国内一流、现代化的卫生健康类高职院校。

在*思想的指导下,学校党委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学校获批全国职业院校“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基地,一项目获全国职业院校中华传统美德优秀成果奖,一案例入选教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案例选编(高校版)》教材;获“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入选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训创建单位;获首批市级文明校园,获批市高校首个“示范性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100余人;教职工425人,专任教师287人,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7% ,硕士以上学历教师占88% ,“双师型”教师占83%,担任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12人,市突出贡献专家1人、省“151人才工程”人选2人、省优秀教师3人。学校现有6个二级学院、1个附属口腔医院、1个附属中医院,开设护理、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助产、口腔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医学营养、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美容美体艺术、美容美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等19个招生专业,其中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全国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试点专业2个、省高职高专院校优势专业1个、省高职高专院校特色专业7个、市品牌专业2个、市优势专业3个、市特色专业3个、市新兴专业1个、市服务型重点专业2个,组建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2个专业群,并成功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充分发挥“一老一小”专业全国引领优势,组织全国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贯标活动,牵头编制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课程标准,组织编写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规划教材;提出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更名并纳入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个;主持、参与国家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2个;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市级及其他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0余门,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首批新形态教材5本,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第二批新形态教材10本;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卫生行业指导委员会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浙江省教学成果奖2项,宁波市教学成果奖10余项。近六年来,全校共发表论文1140余篇,被SCI/SSCI/EI/ISTP收录57篇,被CSSCI收录3篇;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星火计划1项,省部级立项课题32项;获批省级健康养老应用技术与标准协同创新中心1个,并通过教育部认定;获各级奖项135项、其中厅市级21项,市局级奖项36项;累计授权专利数137件,其中发明专利11件。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育,培育“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者职业精神,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强化仁爱教育、劳动教育、健康教育等特色,深入开展学生职业素养养成教育。学校成为“全国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研究院” 下属的首批“劳动教育研究中心”,获批国家级青春健康教育示范基地,是浙江省“三全育人”(网络育人)综合改革重点支持高校。

学校紧紧抓住高职教育大发展、健康产业大繁荣的有利时机,积极创新办学理念与发展思路。依托专业优势,率先成立区域卫生行业和健康服务行业两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立体推进校内外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整合。对接区域新兴健康服务产业发展,与宁波市商贸委合作成立浙江省首家家政学院,与宁波市民政局合作成立国内首家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老年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合作成立健康养老应用技术与标准协同创新中心。通过建立政府主导、行业引领、学校推进的政校行企协同机制,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搭建共赢互助的合作平台,加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合作。学校社会服务能力、整体办学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在健康领域的探索与发展走在了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承担了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等文件制定工作。2017年,学校被列入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健康养老应用技术与标准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第一批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获批宁波市试点特色学院。学校现为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宁波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浙江省临床医师继续教育宁波分中心、浙江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宁波分中心、浙江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宁波分校、宁波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宁波市社区护士培训中心、宁波健康老年大学(在建),已逐步建设成为服务区域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专业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老年人公益性终生教育基地,年社会培训10000余人次。

作为省内唯一独立设置的卫生健康类高职院校,学校办学近百年年来,累计为浙江省乃至全国卫生健康事业输送了十万余名毕业生,他们凭借着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深受业界好评和欢迎。其中不乏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医学精英、医学院校校长、医院院长等在业内颇具影响力的行业精英和领军人物,更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成为行业的技术骨干和职业能手。近三年来,学生获全国性竞赛奖项近160项。考证通过率79.79%,其中护士执业资格通过率达98%以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二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三年后就业竞争力始终居全省前五,专业就业相关度居全省前三、职业稳定度居全省前四。

学校办学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认同。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对学校办学定位及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对学校给予高度评价。行业指导办学经验被教育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进展情况通报》点名肯定,被《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简报》典型推介,并被评为全国“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成果”。在《武书连2020年中国高职高专排行榜》中位列医药卫生大类第15名(等级A+)。学校高校教学业绩考核上升到全省第16名(A等)。办学成果受到《光明日报》《中国日报(英文版)》等国家级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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