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专业与学费
2022年我校开设24个专业,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中外合作办学)、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护理、护理(中外合作办学)、助产、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心理咨询、药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奖助学措施
学校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八、录取原则
1.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各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学生在学期间外语语种为英语,无外语口试,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2.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专业录取:“院校+专业”平行志愿省份,我校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按照“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院校”平行志愿省份,我校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按照所投档专业进行录取。
4.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6.生源地为高考制度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范围按照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科目执行。
7.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8.考生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九、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1―82517600、82517700
招生章程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