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选大学

2023年北京大学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2-03 16:24:04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第(1)-(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前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要求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特殊说明。

5.个别专业学位类别,如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管理硕士(MEM)、艺术硕士(MFA)、风景园林硕士(MLA)等的特殊报考要求,请注意查看相关院系招考要求。

(二)报名

1.考生须严格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公布的《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大学(10001)2023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有关招生院系、专业、学习方式、选拔方式、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含备注)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报考我校的以下四类考生须在《北京大学(10001)2023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下述要求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须注明报名号和联系方式),寄(送)达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扫描件(以报名号+姓名+材料名称命名)邮件发送至研招办学籍学历认证专用邮箱(xjxlrz@pku.edu.cn)。凡未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造成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QQ:3385433179举报邮箱: help@hengzhe.com
Copyright @ 2016 - 2024 恒折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21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