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云南省公费师范生”“云南省地方优师专项”“少数民族预科”以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和楚雄师范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楚雄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
国家特色专业:物理学
云南省级特色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
云南省级重点专业:小学教育
云南省级应用型本科转型专业:教育技术学
序号 | 学校 | 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
1 | 云南大学 | 民族学、生态学 |
楚雄师范学院是云南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楚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楚雄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成立。学校办学渊源最早可追溯到1936年成立的省立镇南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和鲜明师范教育特色的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府楚雄市,距云南省会昆明100余公里,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2009年荣获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4年被教育部列为“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国家级项目单位。2015年获批为云南省地方大学应用型整体转型改革试点高校。2016年“教育学”入选云南省一流学科(高原学科)建设项目,同年被云南省委高校工委授予“*示范学校”荣誉称号,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同年获授为云南省具有公费师范生招生和培养资格的师范院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同年获批“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德育研究中心”建设单位,2021年被遴选为云南省具有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两所学校之一。迄今,已为社会培养了七万多毕业生,自有第一届毕业生以来,学校连续十二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连续十四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