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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是双一流大学吗

发布时间: 2023-03-22 10:14:31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玉溪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招生委员会行使职权,处理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委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核定的2022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2022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云南共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体检要求按生源省份统考/校级联考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方式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方式

1.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高低次序”原则,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进档考生。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遵循考生的专业志愿。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进入第二专业志愿顺次,仍不被录取的进入第三专业志愿顺次,依次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额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若同一批次考生进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按单科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单科分数的科目排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按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若录取额不满,按规定进行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具体录取办法为:

1.美术学、设计学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也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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