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3)产品设计专业新生入校后须参加专业复测,以复测成绩为依据,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培养方向。
4.艺术与科技(师范类)
天津市应用型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艺工结合,具备坚实的会展艺术设计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会展设计技能和必要的会展专业材料与工艺理论知识,具有基本的艺术设计教育和教学能力,能够从事会展设计、会展配套设计制作、会展策划和会展设计教育等工作的“一体化”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修课程:中外美术史、世界现代设计史、速写、素描、色彩、透视学、平面构成、色彩构成、材料构成、摄影基础、会展概论广告与传播学、计算机辅助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模型制作表达、空间设计基础、特装展位设计、专卖店展示设计、导视系统设计、文化空间展陈设计、概念展示空间设计等。
主要实践环节:写生、采风、教育实习、毕业展示设计、毕业设计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选择到中等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从事会展设计专业的教学和管理工作,也可选择进入事业单位的策划、宣传与展示部门从事相应的对外宣传工作,或进入企业或设计公司从事专业的展览、展示和宣传的策划与设计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请以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1.我校只录取通过省级美术类统(联)考、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投档成绩计算规则详见各省相关政策。
3.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以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作为录取依据,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投档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