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
(3)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300/省统考总分)×6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及分配专业(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后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单科要求。分数优先即所有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分配专业时,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根据排序,招生计划内的考生若专业志愿均不能被满足且服从调剂的,将在美术专业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将不予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有相应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只招收文科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
2.录取时将考查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全体美术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有关说明
1.2022年我校不组织美术校考,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2.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每人每年学费约为10350元。
3.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22年招生章程解释为准。
4.若教育部及各省2022年有关美术类招生规定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一级学科名称 | 评估结果 |
1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地质学 | A+ |
2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A+ |
3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B+ |
4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公共管理 | B+ |
5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B |
6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海洋科学 | B |
7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B |
8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土木工程 | B |
9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水利工程 | B |
10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B |
11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软件工程 | B |
12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B |
13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应用经济学 | B- |
14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地球物理学 | B- |
15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B- |
16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B- |
17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B- |
18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工商管理 | B- |
19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C+ |
20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设计学 | C+ |
21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外国语言文学 | C |
22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数学 | C |
23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化学 | C |
24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地理学 | C |
25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机械工程 | C |
26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C |
27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物理学 | C- |
28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统计学 | C- |
29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C-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新一轮双一流学科名单共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等2个,名单有:
序号 | 双一流学科名单 |
1 | 地质学 |
2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地质大学位于武汉东湖之畔,南望山麓,学校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学科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门类,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一级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
历史沿革
中国地质大学创建于1952年,前身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等院校的地质系(科)合并组建而成的北京地质学院。学校于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院校。1970年,学校整体迁至湖北办学,更名为湖北地质学院。1974年,学校定址武汉,更名为武汉地质学院。1978年,武汉地质学院在原北京旧校址设立武汉地质学院北京研究生部。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组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京两地办学,总部在武汉。2000年2月,学校由国土资源部划归教育部管理。2006年10月,教育部、国土资源部签署共建中国地质大学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