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和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 一般不予转专业;
5.招生时国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专业;
6.由招生时所在生源省的下一批次录取 专业转入上一批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
7.文理科不能互转;
8.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可不予录取或不宜就读的相应专业;
9.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 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规定的不能转专业的 其他情形;
10.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06 武夷学院
申请参加转专业考试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我校普教在读一年级学生,且在校就读时 间一学期以上。
(二)按正常教学安排参加已修各科课程考核且成绩合格。
(三)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
(四)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
第四条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并经学校审批进行转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一般转入下一年级。学生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并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等,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可以申请并经学校评估和审批给予转专业。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 要转专业的,可以申请并经学校审批给予转专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一)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二)招生时有特殊要求 的学生和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公费师范生、专升本、高职分类考试、预科班、民族班等)。
(三)录取时为单列招生院校代码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只能转入相 同招生院校代码的合作办学类专业。
(四)师范类专业申请转入非师范类专业或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转入师范类专业;艺术类专业申请转 入非艺术类专业或非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
(五)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六)应予退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