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招生简章

2022年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2-05 15:51:11

第十一条 我校2022年招收三年制专科生,根据学校发展、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及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0%,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0%。学校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政策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志愿级差”。

第十四条 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要求

一、艺术类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如生源省有相关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规定录取。

二、体育类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如生源省有相关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规定录取。

第十六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当地省(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其他要求:

一、录取教育类专业考生时,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女生身高建议在150cm以上,男生身高建议在160cm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无明显疤痕,身体无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

三、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学生,女生身高建议在155cm以上,男生身高建议在168cm以上。

第十九条 复查: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学政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应用泰语专业赴泰国就读费用根据学生自愿选定的泰方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等;此外,学校还开通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多项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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