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招生简章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表格

发布时间: 2023-02-15 12:31:55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各普通类专业学费如下:

文科类专业:5050元/生・学年;

理工、外语类专业:571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农学类专业:4568元/生・学年;

医学类专业:638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750~1700元/生・学年,按实际入住档次收费。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 奖学金

(1)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及名额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2)学生在校期间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可参评学业奖学金、科技创新奖金、学生干部标兵、优秀毕业生奖、文体优秀奖等奖项并获取相应奖学金。

2. 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金额、名额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2)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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