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可获得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如因有关省(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将根据有关省(自治区)招生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广西首府南宁市,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体育局主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广西体育干部学校。1958年更名为广西体育学校。1960年升格为广西体育学院。1962年停办。1972年恢复广西体育学校,1984年恢复广西体育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下设体育与教育学院、运动科学与健康学院、体育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健康产业学院5个教学单位,1个附属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有25个专业,形成了体育与教育、运动与健康、体育产业与经济三大专业群,建立了富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全日制各类在校生共10000余人。
学校现有专兼任教师35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71人,兼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24人,拥有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21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4人。
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骨干专业,获得了8个自治区级示范专业、5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和1个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是广西农村薄弱学科免费师范生培养单位,自治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主持单位,“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近年来,获批自治区教改课题52项,广西科研类课题23项,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立项研究14项,自治区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立项41项,每年校内教科研配套经费(含奖励)超过100万元,总经费在600万元左右。获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学校女子珍珠球队代表广西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勇夺一等奖。陈钊同学代表广西参加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斩获1金2银1铜。“十三五”期间共获得全国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一等奖7项,获得自治区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3项。学校教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广西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均获得多个奖项。多人获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此外,学校连续多年获“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或超过全区高校平均就业率,就业工作连续多次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
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骨干教师及管理干部培训基地、全国退役运动员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运动员职业培训基地、广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等13个国家级、省级教育培训研究基地落户学校。
60多年的办学历程,学校秉承“明德至诚,健行致远” 的校训,打造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国家体育总局领导李梦华、伍绍祖、袁伟民、何振梁等先后到学校视察。自治区领导鹿心社、陈武、黄俊华等对学校发展做出指示和批示,并在多个场合看望慰问师生。
学校一贯坚持职业教育国际化办学理念并纳入发展规划,主动对接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先后与泰国、越南、马来西亚、丹麦等国家的30余所高校建立教育合作。通过师生交流、联合培养、合作办学、专业共建、教师培训等项目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传播体育文化。学校获得了越南国家政府颁发的“对越体育事业贡献奖”。
作为“八桂体育人才的摇篮”,李宁、吴数德、农群华等奥运、世界冠军诞生于此。学校涌现出很多行业骨干、教育专家、管理干部和企业精英,为广西乃至全国的体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
学校将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树立内涵发展、质量强校的教育理念,持续围绕职业院校“双高”目标,努力建成区域性具有鲜明特色的体育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