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时不限考生所学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2.身体受限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
第十四条奖学及助学措施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对重庆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实行学费资助,由学生本人向生源地区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资助标准为每年不超过8000元(学院学生申请学费资助额度为各专业实际缴纳学费标准,不含住宿费);生活费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生活费资助,享受高校国家助学金二等及以上资助,原则上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
3.学院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凡达到当年所在省(市)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报考我院并被录取,报到后给予10000元奖励。
4.给予优秀学生出国学习交流机会。
5.学院奖学金。
6.企业奖、助学金。
7.重庆市三峡移民高等职业教育助学金
重庆市三峡移民高等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3000元,分3年发放,每年1000元。学生因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不得重复享受资助。
8.万州区政府出台《万州籍高职学生资助实施方案》政策,具有正式学籍、生源地属万州籍、在万州区内高校就读的高职学生,区政府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每月资助200元,每年以10个月在校时间计算),给予生活费资助(已获得重庆市三峡移民高等职业教育助学金的万州籍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1000元/年)。
9.学院将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学费、住宿费
学费: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普通类按专业不同在5500元/年—6000元/年。住宿费:寝室六人间900元/生·年(有空调和热水)。具体各专业收费详情请查看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学费标准。
第十六条退费管理规定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七条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重庆万州火车站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