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院将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
6.给予优秀学生出国学习交流机会。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八条学费、住宿费
学费: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普通类按专业不同在5500元/年—6000元/年。住宿费:寝室六人间900元/生·年(有空调和热水)。具体各专业收费详情请查看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退费管理规定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重庆万州火车站旁)
学院网址http://www.cqsxedu.com
咨询电话:(023)5880022358800634传真:(023)58805566
邮政编码404155
第二十二条 特别声明 学院未委托任何招生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事宜,未经学院招生部门录取而产生的问题学院概不负责。考生和家长如遇前述问题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反映情况或投诉。
投诉电话:023-58801784023-58800223。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二?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