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3〕1号)要求,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拟组织实施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襄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354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18号
邮政编码:441050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高职单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高职单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3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2个,总计划20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计划 |
招生对象 |
1 |
特殊教育 |
100 |
中职毕业生 |
2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00 |
中职毕业生 |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对分专业计划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