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法学专业
报考我校本科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或超过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类别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
(一) 山东、安徽按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内蒙古(专业志愿清原则)、河南、贵州按该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 其他省 (自治区、直辖市) 录取规则按照生源省 (自治区、直辖市) 有关 文件规定执行。
四、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一)山东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贵州按所属美术类录取规则执行。
五、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山东须达到或超过所属专业类别统考本科合格线,按综合分排序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
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
报考我校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或超过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类别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
(一)江西、安徽、重庆、青海按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四川、云南、河南、贵州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陕西、新疆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其他省 (自治区、直辖市) 录取规则按生源省 (自治区、直辖市) 有关 文件规定执行。
七、播音与主持专业 (专科)
报考我校专科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或超过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类别省级统考或联考合格线。
(一) 山东、安徽、广西、河南、青海按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陕西、江西、新疆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