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4、执行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5、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有关录取照顾政策。
6、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7、投档比例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8、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批,共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9、各批次录取分别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中职学校类考生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前先进行获得免试资格考生的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
10、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根据福建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11、2023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12、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
五、收费项目、标准
2023年我校新生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学费:一般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7200元/学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经批准并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住宿费:5-6人间为970元/人·学年;7-8人间为650元/人·学年。
代办费:500元/学年(多还少补)。
六、学历证书和学生待遇
(一)学历证书
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为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0%,分设特别困难、困难两个等级。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