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招生专业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名单

发布时间: 2024-08-10 17:29:07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2741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邮政编码:51044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及其它有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室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学院在广东省所属的录取批次:专科第三批A类、高职“3+证书”。广东省外所属的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投档比例说明:按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投档比例接收投出考生档案,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120%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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