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长安居。推进“人才公寓”项目落实,2018年为高校毕业生留长提供“人才公寓”5000套;实施企业引进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享受最高8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探索采取与房地产开发商“政府议价”模式,为高校毕业生留长购房提供优惠。
(五)优化高校毕业生留长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一门式”办理,提供“只跑一次”的便捷服务;培育基层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示范社区50个,实现服务标准“四统一”。划分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创业大学生5类人群,提供“分段式”服务;建立政策、公共服务机构、创业项目、大学生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导师、大学生创业园7个“线上”信息服务库,开设“线下”就业创业梦想直通车定时、定点接送大学生参加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提供“双线式”服务。
(六)开发高校毕业生留长岗位。借助长春市“*”,利用专业技术选调生“引进工程”、党政综合选调生基层“储备工程”、事业单位人才“采兰工程”、企业人才“智造工程”和海外人才“海聚工程”等5项工程,为高校毕业生留长提供2000个公务员、事业单位、优质企业就业岗位;同时推进在长国有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申请补贴:
(一)本单位已安置持有本市户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大学生(含自考、电大、统招)工作满一年以上的。
(二)为其安排适当工作岗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与其他职工同等待遇的。
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大学生(安置一名盲人就业的,按照安置两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将按照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额50%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资金补贴,补贴期2年。
《长春市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扶持实施方案》(长残联发〔2014〕5号)
扶持资金标准及使用管理
1.对自主创业并取得了合法经营资格的残疾人大学生创办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万元。扶持资金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2.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改造、购置生产设备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或充实流动资金等。做到专款专用。
《长春市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扶持实施方案》(长残联发〔2016〕7号)
扶持资金标准及使用管理
1.对自主创业并取得了合法经营资格的残疾人大学生创办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万元。扶持资金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2.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改造、购置生产设备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或充实流动资金等。做到专款专用。
吉林大学2021年吉林省本科录取分数统计-中外合作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目 | 招生人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1 | 物理学(中外合作办学) 单列代码 | 理工 | 10 | 553 | 539 | 5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