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本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2年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章程内容,欢迎大家进行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遵规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一)学校全称: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二)办学性质:省属公办
(三)办学类型:普通本科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专升本
(五)学校国标代码:1165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学校位于郑州市,设象湖校区、龙子湖校区两个主要教学区。象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6号,龙子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
第六条 办学条件
学校总占地面积120.60万平方米(1809亩),建筑面积70.6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31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42.16万册,电子期刊21.89万册,中外文期刊2500种,电子文献数据库38个。拥有比较齐备的现代化教学设施。
学校有教职工1308人。其中教授111人,副教授381人;硕士736人,其中博士115人;“双师型”教师48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6人,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职教专家等35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76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