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施军
成 员:孙晓东 周 平 陆林召 姜 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三、基本条件
转专业学生需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学上进;
2.2018级以及符合《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暂行办法》所规定条件的2017级在校学生。2017级学生须申请降级转专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或录取前已有明确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含定向生、合作办学类等);
2.艺体类跨类转专业或同类中考试录取方式不同的专业互转;
3.属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学生;
4.在读期间已有过一次转学或转专业经历的;
5.一年级通识通修课程未能全部合格(含补考)的;
6.正在休学期或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期的;
7.受到考试违纪处理或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仍在处分期的。
其他说明:
1.相应专业的接受条件请参看附件1-1中各专业“接受条件”栏目。
2.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服兵役退伍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原则上予以优先考虑。
四、工作安排
(一)计划及考核方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