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时间:4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20-40分钟。
3.请符合要求的考生于3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表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以安全方式送达学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郑州校区(郑州市建设西路548号)。
第七章 成绩构成
第十五条 中职类考生单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含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赋分。
第十六条 普通高中类考生单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置换成绩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赋分。
第十七条 社会类考生单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含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赋分。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考生录取规则
1.根据各二级学院招生计划,普通高中类考生、社会类考生及中职类考生实行同比例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2.总成绩相同录取规则: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次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各二级学院录取后如有空余计划,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择优调剂录取。
第九章 赋分办法
第十九条 赋分
1.赋分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