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专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差别比较大,作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持特别简单乐观的心态,以为校内转专业可以为自己兜底,本文小编整理了山东艺术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条件。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学生自我构建知识结构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择优办理。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安排:本科生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专科生统一安排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末进行,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办理。
第三条 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我校学籍,学完前期应修课程。
2、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学科(专业)具有学习兴趣和专长。
3、本人正在修读的专业与申请转入的专业入学专业考试科目基本相同。
4、本人高考文化成绩需不低于转入专业录取最低分数(以结构分录取的专业按照当年录取原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
2、有一门以上(含一门)必修课不及格者;
3、所学专业与申请转换专业之间培养层次、学制不同者;
4、未交清学费者;
5、在休学及保留学籍期间者;
6、在校期间已经申请过一次转专业者;
7、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第五条 因伤病或生理缺陷需转专业者,必须由学校指定医院检查,出具证明,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申请者转入其他专业。
第六条 凡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山东艺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生转出二级学院审批,审批结果在本专业内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