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3)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的专业: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3.综合分的计算方式
综合分的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为专业满分的成绩,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如专业满分为300分,即文化折合成绩=文化成绩×(300/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文化折合成绩、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如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比例为6:4,即综合分=文化折合成绩×60%+专业成绩×40%。
二、普通二本类专业
(一)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4个专业招收普通本科文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科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二)我校艺术与科技、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5个专业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严格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到相同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
院(系) |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 |
学制 |
---|---|---|---|
音乐学院 |
130201 | 音乐表演(管弦演奏) | 四年 |
130201 | 音乐表演(键盘演奏) | 四年 | |
130201 | 音乐表演(民乐演奏) | 四年 | |
130201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 |
四年 |
|
130201 | 音乐表演(民歌演唱) | 四年 | |
130201 | 音乐表演(演唱) | 四年 | |
130202 | 音乐学 | 四年 |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四年 | |
1302H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包含专业:音乐学(中美合作办学项目) |
四年 |
|
130308 | 录音艺术 | 四年 | |
音乐教育学院 |
130202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四年 |
130301 |
表演(歌舞表演) |
四年 |
|
美术学院 |
130401 | 美术学 | 四年 |
130402 | 绘画 | 四年 | |
130402 | 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 四年 | |
美术学院 | 130402 | 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 四年 |
美术教育学院 | 130401 | 美术学(美术教育) | 四年 |
设计学院 |
130310 | 动画 | 四年 |
130310 | 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 四年 | |
130501 | 艺术设计学 | 四年 |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 四年 |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 四年 | |
130504 | 产品设计 | 四年 |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
130507 | 工艺美术 | 四年 |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
中国画学院/ 漓江画派学院 |
130405 | 书法学 | 四年 |
130406 | 中国画 | 四年 | |
舞蹈学院 |
130204 | 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 | 四年 |
130204 | 舞蹈表演(国标舞) | 四年 | |
130204 | 舞蹈表演(现代舞) | 四年 | |
130205 | 舞蹈学 | 四年 | |
130206 | 舞蹈编导 | 四年 | |
人文学院 |
130101 | 艺术史论 | 四年 |
130202 |
音乐学(文化管理) |
四年 |
|
130401 | 美术学(文化管理) | 四年 |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130301 |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 | 四年 |
130304 | 戏剧影视文学 | 四年 |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四年 |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 四年 |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四年 |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年 |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 四年 | |
130311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四年 | |
建筑艺术学院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130509 | 艺术与科技 | 四年 | |
造型艺术学院 |
130402 | 绘画(壁画) | 四年 |
130402 | 绘画(装饰绘画) | 四年 | |
130403 | 雕塑 | 四年 | |
130506 | 公共艺术 | 四年 |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7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前身是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在80多年的办学历史中,满谦子、徐悲鸿、吴伯超、阳太阳、陈烟桥、陈良、黄独峰、朱培钧、陆华柏、李志曙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曾长期耕耘在学校,他们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学校现有四个校区,分别是位于南宁市的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西校区和桂林校区,总占地面积为655.13亩。学校下设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培训中心、国际教育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左右。
学科专业方面,现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8个本科专业,11个高职专业。学校已实现艺术学门类5个一级学科设置全覆盖,在国家布点的艺术学门类29个基本专业、4个特设专业里,我校已设置有30个,覆盖率达到90%,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在国务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美术学一级学科评定为B+(全国前20%,广西仅有两个B+)、音乐与舞蹈学和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评定为B(全国前30%,广西仅有8个B),在全区10个最好学科里我校占了3个,被评定为B以上的学科比例达50%,居全区高校第一。同时,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评定为C+(全国前50%)。目前,我校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2个一级学科获批列入广西一流学科建设,5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专业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广告学是全国首批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之一。
师资队伍方面,目前拥有教职工13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40多人,专任教师924人,有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获聘自治区八桂学者岗位,2人获聘自治区八桂青年学者岗位,5人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专家”称号,1人入选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入选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入选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在自治区计划5年间培育的80个“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项目中,我校拥有2个高水平创新团队及2位卓越学者。拥有一批教学名师,1人荣获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2人荣获“全国模范教师”称号、7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人荣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2人荣获“八桂名师”称号,6人荣获“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人获聘自治区终身教授。目前,学校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其中1人为副主任委员,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4人,秘书长4人,委员19人。
科研创作方面,学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倡导师生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开展艺术创造,五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0多项,其他各类科研创作项目800余项,获得专利31项,获得国家艺术基金64项,立项数目在全国几千家申报单位中名列前茅,并实现了在校生获立项的突破,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学校教师出版学术著作数百部,平均每年在国内核心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上百篇,多项咨询报告获自治区领导批示。师生在“金钟奖”“文华奖”“孔雀奖”“桃李杯”“荷花奖”等各级各类专业演展比赛中获得大批奖项,五年来获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18项,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共有46件作品入选。以学校美术教师为主体的“漓江画派”已发展成为走向世界的文化品牌,为扩大广西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作出了重要贡献。
国际教育方面,学校大力开展以对东盟为主的国际交流与教育合作,先后与21个国家及地区的60所国(境)外院校和国家级艺术团体开展了教育合作交流。由学校举办的“中国—东盟音乐周”“中国—东盟建筑空间设计教育高峰论坛”“中国—东盟舞蹈教育论坛”已成为三个有影响力的国际化专业论坛,每年吸引500余名国外艺术家来校访问,其中“中国—东盟音乐周”已跻身为全国“新音乐”创作的三大平台,并与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当代音乐周”联合申报获得音乐界“奥林匹克”之称的2021年“世界新音乐节”举办权。2012年,外交部和教育部在我校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至今为东盟国家培养高端艺术人才800余人。2017年,我校与中国-东盟中心、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高等教育与发展区域中心联合发起成立“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促进区域文化艺术和教育交流。学校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项目在校生645名,留学生66人。马来西亚留学生陈永馨参加“中国好声音”入围2014年度八强,成为最受瞩目的歌手之一;越南留学生杜氏清花多次为中越两国最高领导人表演获得高度赞誉,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点赞。学校多次承办政府高端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优秀留学生不断涌现,为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作出了许多贡献。
面对党和国家新时代高等艺术教育的新要求新部署,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学校牢牢把握*,坚持立德树人,走以优化结构和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特色优校、文化引领和教育国际化,向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不断迈进,力争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艺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