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的效的提供学校的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名《办法》),依据电控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特修订《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编制了《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学校有关公开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学校设立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点: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办公室)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骨干专业
院校名称 | 骨干专业名称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软件技术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移动应用开发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通信技术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
学校名称 | 专业群名称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根据往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测,2021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时间预计在录取结果公布后的一周,通知书会以EMS快递的方式邮寄到你预留的地址或者学校。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都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亲自签收的,录取通知书EMS邮政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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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内蒙古自治区调档、录取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我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的录取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提档,政策性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五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但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