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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24-07-27 18: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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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原则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如有变化以内蒙古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江苏省我院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DD”(含)及以上标准,必测等级要求为“5合格”(含)及以上标准,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考生,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执行本章第十二条规定。我院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上述录取办法和规则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最新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最新要求执行,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Ø  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排名录取时,如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Ø  按专业课成绩投档排名录取时,如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那么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Ø  按综合成绩总分投档排名录取时,如综合成绩总分相同,优先录取美术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美术专业成绩再次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那么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我院承认内蒙古美术类统考成绩,内蒙古艺术类(美术类)专业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江苏省我院艺术类专业必测等级要求为“4合格”。如有调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准。第十二条  非艺术类同分时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较高者,若数学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若再相同依次比较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成绩,录取分数较高者,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我院承认各省级招生办加分政策,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属省招办规定的原则执行。第十三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除商务日语专业外)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的科类均文理兼招。第十五条  报考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联考或统考,且成绩合格。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第十七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在重庆市2020年最低录取分是多少

根据2020年重庆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在重庆市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文科最低录取分为374分,最低录取位次为57256名;理科最低录取分为295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08697名。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院校介绍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 2000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转制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是天津市高职示范校。

学院由天津滨海新区政府主办,服务环渤海经济圈及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由贸易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西接天津中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经济活跃,交通便利。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强劲发展,为学院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为滨海学子就业成才、创新创业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学院坚持“办学以市场为导向服务社会,教学以就业为导向服务学生”的办学理念和“立足高职,服务滨海,质量为本,突出特色”的办学方针,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学院设有南、北两个院区,学院本部设在北院区。共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拥有机械加工与自动化、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国际语言、艺术设计、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园林等校内实训基地,100多个实训室;还与企业合作建有20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专业学习实训提供了保障,为学生实习就业创造了条件。

校园网互联互通,有线、无线全覆盖;体育、文化、生活设施完善,绿草成茵、湖波潋滟,校园文化气息浓郁。

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3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937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60万册,电子图书27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上千余种。

学院围绕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两大方向,形成了以商工类专业为主,机、电、经、管、建、外、艺类等专业多元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和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成人学历教育和社会继续(培训)教育为补充的“一体两翼”的办学格局。

学院设有经济管理系、国际商务系、物流管理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应用艺术系、国际语言学院和基础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以及继续教育学院等办学实体。形成了“智能制造技术”、“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信息工程技术”、“现代管理与服务”、“生态城市工程建设”、“艺术与创意设计” 等六大专业组群。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园林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酒店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国际金融、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货运代理)、连锁经营管理等29个专业和20多个成人教育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7000人,在籍成人教育学生3000余人。

学院拥有一支具有“双师型”的教学团队。现有专任教师近300名,还聘请140多名行业、企业的技术专家和管理骨干担任学院的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

学院实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将企业搬进校园、课堂搬进企业的“职业导向、做学一体,形式多元”的教学模式改革。形成了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的办学模式。学院的每个专业都建立了有专家、学者、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了“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五业联动,“政、行、企、校、研”五方协同的“天津市滨海职业教育集团”。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秉承“崇德尚能、学以致用”的校训,弘扬“敬业、创新、务实、奉献”的学院精神,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了86个学生社团;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营造了校园创新创业氛围;学院实行“双证书”制度,积极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与行业合作,建有多个专业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站及考点,毕业生职业资格取证率为99.6%,就业率长期在95%以上。学院已经成为天津滨海新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和继续教育的培训基地。

在新的发展机遇期,学院按照天津滨海新区功能定位和支柱产业的发展要求,大力加强内涵建设,围绕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推进以就业为导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深化各项改革,提升学院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把学院建成一所教育理念先进,地域特点突出,高职特色鲜明,地区建设一流,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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