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zsw.cqtc.edu.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继续参加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1年 5 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前教育“春雨计划”(一次性给予人民币4000元/人专项奖学金)等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电信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电信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9633902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岳大道9号 (邮编:400900)
招生部门: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49633888 49633833
学校网址:www.cqt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cqtc.edu.cn/
电子邮件:dxzyxy@163.com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我校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