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全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校区占地23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1.8万余人,开设三年制高职专业54个,涵盖12个专业大类、33个专业类,形成以医药卫生、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土木建筑、生物与化工、教育与体育、农林牧渔、文化艺术等12个专业大类为主,融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与成人教育于一体的办学格局。
学院遵循“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育训并举”的理念,积极推进基地、招生、教学、科研、就业“五位一体”合作模式。与省内外400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吉利集团、陕西建工集团、西安卓越新能源应用人才发展中心共建3个产业学院,与宝鸡机床集团、陕西汽车控股有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公司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开设各类订单培养项目37个,成立了以国家级首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巨晓林为代表的技能大师工作室8个,基本实现开设专业校企合作项目全覆盖,为学生搭建了广阔的就业创业平台,实现了企业与人才的无缝对接。建院以来,为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8万余名。
第五条 办学地点:宝鸡市高新大道239号
邮编:721013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负责确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察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院网址:www.bjvtc.com
招生咨询电话:0917-3568018 3568029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八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本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2022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入学申请
第九条 申请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普高生)或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三校生”),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条 考生必须于2022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7∶00,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考生于2022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2:00登录我院招生网,按照确认流程,网上确认、填报志愿并打印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
考生填报专业须严格谨慎,我院将以考生填报志愿专业作为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对应相关专业类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