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申请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普高生和“三校生”均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
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均应参加示范高职院校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在一份试题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10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22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可课程标准》,不超过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
2.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历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须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分数为100分;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分数为200分。总分300分。
第十六条 学校于2022年3月12日、13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3月12日上午8:30―11:30统一进行文化素质测试,3月12日下午、3月13日分批次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将于2022年3月23日前在学校招生网、招办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成绩和预录取结果,根据省招办要求,我校不发放预录取通知书,请考生及时在学校招生网或招办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第十八条 已被学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在2022年3月24日至3月31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注册,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为方便考生办理报到手续,3月24日至3月26日我校在各县(区)设立报到注册点,3月31日17:00前均可在学校进行报到注册,报到注意事项及报到注册点分布详见学校通知。
第十九条 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若招生计划仍有缺额,我校将进行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结果将在4月10日前公布,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7∶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总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300分,两者直接相加得分为考生总分。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取消其被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按各类别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别划定高考统考和“三校生”单招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工艺美术品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均为6500元/生・年。住宿费为800―1000元/生・年。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减免学费、职业技能竞赛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奖资助措施,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相应标准发放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