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环境舒适,校园设东、西两个校区,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领导机构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专业
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匈牙利语、捷克语、塞尔维亚语、芬兰语、保加利亚语、挪威语、罗马尼亚语、朝鲜语、阿塞拜疆语、泰语、僧伽罗语、尼泊尔语、亚美尼亚语、印地语、缅甸语、蒙古语、斯瓦希里语。
我校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指导下,将参考各省(区、市)考生报名及初审通过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及批次以各省级考试院发布为准,考生按招生计划填报相应高考志愿。
三、招生省份
本年度综合评价招生实施省份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云南、贵州、广西、海南、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等31省市区。
实施新高考省份不分文理,具体选考科目以所在省市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名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高三第一学期期末(或最近一次模考)成绩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10%以内,并且语文和外语成绩均在同科类排名的前10%以内(我校生源基地校和省级示范校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
3.外语学习能力突出,具有浓厚的外语学习兴趣;对区域国别和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趋势有浓厚兴趣;
4.高中阶段体能测试合格;
5.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