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兴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具有二十六年的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医药类专业为主,文史、理工相结合的普通类民办高职(专科)院校(学院代码:5356)。
学院重视德育教育和技能教育相结合,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遵循“技能决定一生,道德决定一世”的教育模式。秉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办学特色、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培养目标特色、厚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的树人特色、“六个坚持,雷打不动”的管理特色、从“面向基层”到“融通中外”的就业特色、感恩回报的服务社会功能特色。特别注重培养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特别注重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第一章学校概要
第一条学院名称: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第二条学院国标代码:14032
第三条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洛羊街道黄土坡居委会水海子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第四条邮政编码:650501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及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招生就业的领导担任。
第八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1、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地生源分布情况,组建招生工作小组赴各地进行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完成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2、我院不在校外设立任何招生中介机构和代办人,有关招生录取工作事宜,考生和家长应直接向我院招生办联系和咨询。
第九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担任。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招生录取采取远程异地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管理方式。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十一条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当年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云南省详见当地《云南招生》或查阅我院网站(http//www.ynxz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