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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条件

发布时间: 2023-03-19 15:50:45

(三)对于符合第二条第(三)、(四)、(五)、(六)款条件需要转专业的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提出申请转专业或大学二年级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同意,拟转入学院考核,经教务处审核后报送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六条 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学校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其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

(二)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单中,转入学院应当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的类别及学分进行认定和转换。

(三)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转出专业未修读,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时和学分要求的同类课程,经转入专业认定不能满足进一步学习要求的,需重新修读。重新修读的课程须缴纳学分学费。

(四)当原专业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差异较大,且补修课程门次或补修学分较多时(理工类20学分及以上,文科类25学分及以上),必须降年级学习。

(五)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申请入学的学生,休学期满申请复学、成绩原因申请降级等学籍变动的学生,因原专业停办导致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由教务处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在办理学生学籍异动时直接编入相近专业。

第七条 其他规定

(一)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期间若出现考试作弊、旷考以及其他违反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学生一旦被批准转专业后,必须到新专业就读,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转回原专业学习。

(三)学生转专业后,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按转入专业执行。

(四)学生转专业后,转出学院与转入学院应及时做好学生档案的交接工作。

第八条 附则

(一)本规定如因国家及江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调整,出现不符合上级规定情形的,则根据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开始施行,原《金陵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金院字[2014]90号)同时废止。

(三)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金陵科技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金陵科技学院(Jinl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坐落于人文荟萃的美丽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特色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是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创始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我校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学生。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江宁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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