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是在原中州大学的基础上,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时任******副主席陈云同志为学校题写校名。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已成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高校”“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最具国内就业竞争力的高校”“改革开放40周年最具有国内影响力的河南高校”。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位于中原腹地郑州市的北部,坐落在美丽的黄河之滨,占地面积1484.84亩,建筑面积54.1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51亿元。学校图书馆馆藏纸介质图书162万册,电子图书118余万种,拥有《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等15个中外文数据库。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发挥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加大优秀学生的培养力度,特制定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
第一条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专科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进行,本科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上学期进行,三年级以后(含三年级)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第三条学校对调整专业的学生名额实行总量控制,每个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第四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一年级转专业的学生高考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
(二)二年级转专业的学生一年级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
(三)确有所长,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
(四)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录取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不能从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非艺术、体育类;文科类不能转入理工类。
(三)定向生、委培生不得转专业。
(四)对口招生、单独(自主、特殊)招生等相关专业不得转入转出该专业。
(五)拟转入专业的班级人数超过正常容量的。
(六)已有转专业经历者(包括提出申请未获批准者)。
(七)转专业工作开展前有不及格课程者、受纪律处分者、应予退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