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招生简章

2022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3-04 09:50:44

2022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举办单位:民政部

3.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6.毕业证书颁发方法: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办学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第四条 招生依据: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领导机构: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实施机构:学院学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我院招生工作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监督机构:学院纪委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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