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三亚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前来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三亚学院”(学校标识码4146013892),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学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191号
招生咨询电话:0898-88386666
学校网址:http://www.sanya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sanyau.edu.cn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三亚学院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三亚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
第五条三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被认定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六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体育单招类。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体育单招不列分省计划。
第八条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各省级高招办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生源。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学校按照各省级高招办的有关录取规定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或第一轮投档我校的考生。
第十条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计划名额先划定合格考生范围,再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依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未能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或因外语语种、单科成绩、体检等原因不符合要求不能被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专业志愿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