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般不破格复试考生。
(三)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
(四)依据国家规定,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题。
(五)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六)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在中山校区、建华校区及相关附属医院进行培养。不需要参加住培的录取新生住宿主要安排在我校建华校区及中山校区,需要参加住培的新生住宿由住培医院统筹安排,具体安排将在报到前对考生公布。
(七)考生在报名、复试、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将在拟录取后组织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河北省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为准。
(九)如上级部门在招生简章发布后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招生信息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十二、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我校毕业研究生长期保持较高就业质量,有关就业的具体信息可登录“河北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hbyike.jiuyeb.cn/)查看我校毕业生就业等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一)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联系人:高老师、杨老师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办公室
(二)各学院和住培基地咨询方式详见附件四。具体负责各专业相关问题、导师相关情况、住培基地相关情况等问题的解答。
好
河北医科大学的口腔医学专业在教育质量和专业声誉方面表现出色。该专业自1949年设立以来,已经形成了集博士、硕士、本科为一体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并拥有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和国家级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荣誉。此外,该专业的实验教学中心还被认定为河北省口腔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显示了其在教育质量上的高标准。专业的教学资源丰富,包括省级精品课程和重点学科,以及国家级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等,这些都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实践机会。综上所述,河北医科大学的口腔医学专业在教育质量、专业认证和教学资源方面均达到了很高的标准,因此可以认为其口腔医学专业是非常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