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王牌专业介绍内容,可供大家了解参考,希望以下的内容也能帮助到大家。
江苏省级品牌专业:小学教育
江苏省级重点专业: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小学教育
江苏省级特色专业:历史学、小学教育(成人教育)、汉语言文学(成人教育)、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成人教育)、英语(成人教育)
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
江苏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点:教育学一级学科
“十三五”江苏省重点学科立项学科: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
大学名称 | 大学分类 | 招生省份 | 招生年份 | 考生类别 | 批次名称 | 最低分数线 | 最低位次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师范 | 安徽 | 2015 | 理科 | 本二 | 535 | 83534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师范 | 安徽 | 2020 | 理科 | 本二 | 523 | 76151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师范 | 安徽 | 2016 | 理科 | 本二 | 508 | 73543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师范 | 安徽 | 2018 | 理科 | 本二 | 504 | 75768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师范 | 安徽 | 2019 | 理科 | 本二 | 497 | 76310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师范 | 安徽 | 2021 | 理科 | 本二 | 490 | 87309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师范 | 安徽 | 2017 | 理科 | 本二 | 483 | 71717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师范 | 安徽 | 2014 | 理科 | 本二 | 441 | 112196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与《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规则与程序执行。
第三条学校对转专业学生数进行宏观调控。原则上允许转入或转出学生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当年招生总人数的20%以内。学生因高考选科与录取专业不匹配或身体原因或专业调整等而申请转专业的,不占转专业指标。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四条已取得学籍并注册入学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一学期规定的应修课程,成绩绩点达2.0及以上且已修课程初修成绩无不及格。
第五条已取得学籍并注册入学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因高考选科与录取专业不匹配而申请转专业的,需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一学期规定的应修课程,已修公共课程成绩绩点达2.0及以上且公共课程初修成绩无不及格。
第六条 入学后在原专业学习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转入分数线不高于当年原专业录取分数线的专业;入学后因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不能继续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入同一学科门类下其他相关专业。因身体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